货车临时通行证
审批主体:
苏州市公安局
法定期限:
15个工作日
服务范围:
苏州市市区范围(除吴江区)
设定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39条
申报材料:
1、送货单
2、驾驶证
3、行驶证
权力类别:
行政许可
办理地点:
办件类型:
承诺件
办理时间:
周一至周五 早9:00~晚17:00
承诺期限:
5个工作日
办事须知:
通行证使用时需要打印成纸质文件,放置在车辆挡风玻璃左下角,以备识别检查。 渣土、工程材料、危险品运输车等车辆不得申请临时货车通行证,需要通行的,申请对应的专用通行证。如发现使用虚假信息进行申请,通行证无效,将严肃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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